磚路派出所接警後立即趕赴現場,並向市公安局危爆大隊、市應急局報告,到達現場後民警與鄉鎮幹部、村幹部一起封鎖了現場。市公安局危爆大隊民警、市應急局相關負責人趕到現場後,經仔細鑒定此炸彈應爲抗日戰爭時期或解放戰爭時期通過飛機投放的航空炸彈。
此炸彈呈圓柱體長約1.2-1.3米,重量約爲120-130斤重,頭部有錐狀引信,尾部有三個尾翼,保存基本完好,炸彈的引信完好,雖表面生鏽,但彈體表面無缺損,仍有爆炸的可能。在危爆專家的指導下,民警冒著危險將炸彈挖出,並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及天黑帶來的不利影響,連夜將炸彈存放至指定安全區域,工作結束後,已經是深夜11點多。19號上午,在省公安廳的協調指揮下,在危爆專家的指導下,將此炸彈運送至100多公裏外的指定場所進行了銷毀。
該枚航空炸彈一旦爆炸,危害極大,後果不堪設想,市公安局會同市應急局、磚路鎮、西潘村及時剔除了一起重大安全隱患,成功保護了人民群衆的生命財産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