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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以下是引用雨兒在2007-10-13 0:14:43的發言:[/B]
報告警察:
我发现在论坛建设时就已经严重违背了"论坛不允许拉帮结派"的基本原则,
設置了"論壇幫派"---罪證如下圖片.
此功能的设置,有引誘論壇會員走向犯罪的重大嫌疑,竭盡分裂論壇會員團結之能事.
而且使我雨兒蒙受不白之冤,现证据确凿该当如何处理,請思童校长明断!

关于雨兒提出了:“我发现在论坛建设时就已经严重违背了"论坛不允许拉帮结派"的基本原则,
有引誘論壇會員走向犯罪的重大嫌疑,竭盡分裂論壇會員團結之能事.
而且使我雨兒蒙受不白之冤,现证据确凿该当如何处理,請思童校长明断!”。。。。。。
等相關問題進行了討論,大家的意見是,在不違背破壞論壇秩序的情況下,允許幫派“自由”
敬請大家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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